日前,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自治區(qū)公安廳發(fā)布消息稱,自2019年12月16日0時起,全區(qū)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檢測,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通行高速公路。
通告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保護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按照全國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決定自2019年12月16日0時起,全區(qū)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檢測,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通行高速公路?,F(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按照“貨車必檢、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貨運車輛必須按照交通信號指示或管理人員指揮引導,依次進入稱重檢測通道接受檢測。禁止未經檢測或者經檢測顯示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名單的貨運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二、根據(j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2016年第62號令),本通告所稱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為: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運車輛,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三、運輸不可解體大件物品的超限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駛入高速公路。
四、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貨運車輛的車主、駕駛員或貨主應到指定地點申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現(xiàn)場滯留,擾亂檢測工作秩序。對不聽勸阻或者擾亂檢測工作和公共場所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特此通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安廳
2019年12月9日
查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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